为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公安部和省消防总队统一部署要求,支队决定从2015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消防执法水平相结合、与提升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推动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部队执法执勤不发生有损形象的事件。
二、检查内容
(一)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重点企业。包括生产、储存和销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
(1)易燃易爆企业。石油库、汽车加油加气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仓库;液化石油气储配、供应厂站;氧气站(厂)、乙炔站(厂);炼油厂、煤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企业。
检查重点:1、是否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2、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是否完整好用。3、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4、是否设置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5、消防水源、灭火药剂是否充足,消防车道是否畅通。6、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并组织演练。7、是否按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8、是否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劳动密集型企业。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明确的整治范围内的企业;摸清全市劳动密集型企业底数,掌握整体消防安全状况。
检查重点:1、是否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2、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是否完整好用。3、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4、是否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2.重点场所。包括各类人员密集场所;重要文物古建筑;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1)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诊所,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等。
检查重点:1、是否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2、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是否明确,是否经过专业培训。3、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4、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是否与有资质的企业签订维护保养协议,并每月开展维护保养。5、安全疏散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6、是否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7、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违规住人现象。8、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并组织演练。
(2)文物古建筑。世界文化遗产;国家及省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等文物古建筑,以及市级以上博物馆、纪念馆。
检查重点:1、是否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2、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3、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电气线路老化、违章用火用电、违规住人等问题。4、是否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消防水源、设施和器材。5、是否私自改变使用性质被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娱乐场所。
(3)重大火灾隐患。2014年遗留尚未整改销案的4处重大火灾隐患,新摸排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
检查重点:1、整改方案、整改时限、整改资金的制定和落实情况。2、整改难度较大或逾期未整改销案,且严重影响本行政区域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情况。
3.重点行业。联合和指导安监、商务、工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计生等行业监管部门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重点:1、是否落实部门监管职责,部署并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2、是否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
4、工作措施。①落实政府主导责任。6月5日前,各大队要提请当地政府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整治。行动期间,要提请各县(市、区)政府于每月27日前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针对整治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单位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要组织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并定期组织相关行业系统开展联合检查,实施共同整治。②落实部门监管责任。6月10日前,各大队要组织开展1期辖区行业系统检查人员消防监督业务培训班,6月30日前,要督促并积极配合当地行业部门,对各自监管范围内的单位、场所至少全面检查1遍,要督促安监部门牵头开展对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检查,督促教育部门牵头开展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的检查,督促民政部门牵头开展对养老院、福利院等的检查,督促卫生计生部门牵头开展对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的检查,督促文化部门牵头开展对娱乐场所的检查,督促文物、旅游部门牵头开展对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等的检查,推动落实消防监管责任,积极派人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检查,建立完善各类重点场所统计台账。③建立信息抄告抄报制度。各大队要建立消防工作双向联络制度,督促每个行业部门明确消防工作联络员,每月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形势、安排任务,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抄告抄送相关行业部门,要督促各行业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定期向当地消防部门报送检查台账记录。④开展全面培训。6月15日前,各大队要组织开展1期辖区派出所民警监督检查业务培训班。6月30日前,分级、分批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全员培训,切实提高单位从业人员履职能力。⑤落实隐患整改。各大队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当场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制定具体隐患整改计划和措施,明确整改人员,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要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本方案明确的整治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消防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提请政府挂牌督办。⑥实行消防监督网格管理。6月10日前,各大队要划定每名消防监督人员的责任片区,逐一定人、定岗、定责。行动期间,各大队全体消防监督干部要按照责任划分,对整治范围内的、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的非重点单位至少全面检查1遍。
责任部门:各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处
责任人:各大队主官、吴宝宝
(二)监督执法
1.执法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各大队消防执法工作例会、消防行政案件法律审核、集体议案、自由裁量、执法流程、执法档案等制度建立落实情况;重点核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确定和分级监管落实情况,按照部局和总队要求,各大队在专项行动期间,要按照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重新对辖区重点单位进行调整划分,凡在界定标准内的单位必须全部划入重点单位监管范围,并根据调整后的重点单位台账,将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基本信息、执法档案、监督员个人执法档案等基础数据录入全部更新完善。各大队重点单位调整情况务于6月10日前报送支队防火处。
责任部门:各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处
责任人:各大队主官、吴宝宝
2.规范执法运行情况。主要检查各大队消防行政许可、消防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实施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执法信息不网上录入或不及时网上录入、执法过程网外流转、执法过程中断、执法结果未向社会公开的现象,着力解决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公开、网上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部门:各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处
责任人:各大队主官、杨 腾
3.执法监督制约情况。各大队要在6月20日之前落实警务公开、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重点核查各大队是否按照总队2015年度执法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对照实地情况和执法案卷,对全市消防执法质量进行实地考评。全面整治消防执法不公不廉,执法不严、不到位现象。
责任部门:各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处
责任人:各大队主官、杨 腾
4.执法信息化应用情况。主要检查社会公众服务平台、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系统使用情况。重点核查各地消防执法、检查计划制定、执法质量考评是否全部在消防监督管理中运行、是否存在
“行政案件先办结后上网,不结案不上网”的现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全部落实了“户籍化”管理,消防机构是否通过“户籍化”系统发布重要信息、通知,是否明确了分管监督员,是否利用“三色预警”区别开展监督检查,纠正选择性执法、不执法、乱执法等问题。
责任部门:各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处
责任人:各大队主官、吴宝宝
(三)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各大队要提请政府检查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情况;城乡总体规划调整或消防规划到期的,及时修订情况。对消防规划与总体规划脱节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制定修订计划并按期落实。
责任部门:各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处
责任人:各大队主官、吴宝宝
2、公共消防设施。提请政府检查辖区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责任部门:各消防大队、司令部、后勤处、防火监督处
责任人:各大队主官、各部门有关人员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大队要按照《晋城市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2014年城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欠账”,务于2015年底补齐旧账。
责任部门:各消防大队、司令部、后勤处、防火监督处
责任人:各大队主官、各部门相关人员
(四)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八进”情况。各大队要提请政府制定2015年度《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宣贯工作计划,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进文物古建筑场所”,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大学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公路、铁路等行业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当地政府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
2、媒体消防宣传情况。各大队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每月定期在当地有影响的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推出消防安全专题报道,各地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官方微信每日发布一次,微博每日更新信息不少于5条,在重大节假日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
3、各大队要充分利用消防队站、防灾教育馆、消防博物馆等科普教育基地要每周定期开放,接受群众参观体验。
4、各大队要按照年度宣传计划,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以上时间深入辖区乡镇街道、村庄、社区,对消防安全网格人员和居民楼院负责人开展宣传教育培训,达到“懂消防安全基本常识,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的“一懂三会”要求。
责任部门:各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处
责任人:各大队主官、士贺永
(五)执勤训练
1、各大队要于9月10日前提请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生产储运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开展联合实地熟悉,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将预案录入灭火救援指挥箱。专项行动期间,开展疏散救生、远程供水等专项训练不少于2次,针对以上场所的实战演练不少于2次。
2、各大队要于6月10日前建立灭火救援专家队伍,专家队伍包括建筑结构专家、危化品专家、环保专家、易燃易爆处置专家和战训专家;摸清辖区混凝土浇灌车、推土机、大型水罐车、破拆车等特种力量分布,完善专家队伍联勤联动机制。严格按照等级力量调派方案实施等级调派、力量编成和专业化指挥。
3、各大队要于8月30日前联合自来水公司每季度核查一次消防水源,对埋压、损坏的消火栓要及时通知自来水公司维护,将核对后的消火栓数量、位置及时录入系统。
4、①城区北石店镇,沁水县端氏镇、嘉峰镇,阳城县北留镇、润城镇,陵川县附城镇,泽州县周村镇,高平市马村镇按标准建立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泽州县南村镇、大阳镇、高都镇,阳城县町店镇,高平市河西镇、米山镇按标准建立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以上专职队务于2015年底前全部投入执勤。②人员配备:支队机关不少于30名文职人员,每个消防大队不得少于10名文职人员,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不得少于17名队员,其中通讯员2名,二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不得少于14名队员,其中通讯员2名。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参照附件1《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③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参照《晋城市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执行到位。④专职消防队配备对讲机,建立完善执勤人员、车辆装备和灭火药剂储备台帐,每年与现役消防队联勤、联动和联训不少于2次。
责任部门:各消防大队、司令部
责任人:各大队主官、白江泽
(六)部队管理教育
1.各大队要严格落实条令条例及各项制度法规,开展安全知识和纪律教育,严格干部跟班作业情况,加强车辆安全管理、饮食卫生管理,预防雷击和淹亡事故。
2.各大队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精细化管理推动正规化建设,加强营区安全管控和机关正规化建设。
责任部门:各消防大队、司令部
责任人:各大队主官、王智渊
(七)装备建设和战勤保障
1.每月开展执勤中队装备巡检,每周组织对车辆装备进行技术检查维护。
2.各大队要加强应急战勤保障物资储备,及时补充器材和保障物资,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协调地方联勤单位,强化应急运输、物资、通信、生活、卫生、联勤保障。
责任部门:各消防大队、后勤处
责任人:各大队主官、田源远、李晋垒
三、时间步骤
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支队已经提请市政府于5月25日召开夏季消防检查动员部署会议,各大队也要提请县(市、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统一工作方法,明确检查要点,按照《方案》中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各大队要以媒体通气会或者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在各县(市、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安监、商务、文化、文物、教育、旅游、住建、民政、卫生计生、规划等行业部门,动员乡镇街道、社区村庄和消防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合力推进夏季消防检查。一是组织开展自查。各大队6月份集中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和不足,分析成因,制定对策整改隐患。二是强化消防监督。落实消防监督人员“每日一查”(附件1)、部门每月联查、网格人员常态巡查、社会单位自查的措施,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开展摸底,于5月25日前上报辖区重点企业、重点场所底数台账(附件2),并按照初步摸底情况逐月制定排查计划,对排查情况要建立检查工作台账(附件3)。各大队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防火工作,广泛吸收行业部门防火工作专家,建立防火专家库(附件4),全面指导辖区火灾防控工作。支队将适时组织开展全市消防监督员岗位练兵比武,及时通报各大队和个人成绩。三是推进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联合规划部门更新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情况底数,掌握市、县(区)和全国重点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情况,并于6月20日前上报城乡消防规划编制、修订情况表(附件5);会同市、县级水务部门摸清辖区消火栓底数,按照消火栓年度建设规划推动“欠账”制定补建和维修计划,6月20日前上报《晋城市市政消火栓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6),并于9月10日前推动有关部门落实补建和维修计划,建立完善消火栓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台账;摸清城市、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底数,7月10日前分别制定城市专职消防队和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建设发展计划。四是对消防宣传“八进”工作等开展检查。各大队要协调媒体及时曝光火灾隐患,公布检查动态信息,拍摄播出文物古建筑特色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动漫形象片等。五是强化执勤训练。执勤中队每天开展至少1家重点单位“六熟悉”活动,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实地演练;支队长、参谋长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六熟悉”活动;支队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8次支队级实战演练;支队长、参谋长、主官至少组织本级单位开展1次专题作战训练安全讲座。支队将适时对《作战训练安全要则》学贯情况组织开展全市消防部队专项考核。六是加大装备配备使用情况检查。支队将抽调业务骨干,对各单位灭火救援装备配备使用情况进行“逐人、逐车、逐项”检查,全面提高全市装备管理水平。七是消防业务督导检查。组织对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建设发展、安全管理、执勤训练和监督执法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支队对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统一组织考核,支队将每月召开调度会,通报工作情况,推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大队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大队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依靠政府,联合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提请政府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推动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大队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大队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公安消防大队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支队建立党委常委分片包干督导帮扶制度,支队党委常委每月深入基层蹲点帮扶不少于4个工作日。支队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