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处:
根据总队《关于实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化”监督管理制度的紧急通知》及夏季消防检查有关要求,结合防火处人员调整实际,支队研究确定了18家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将具体监管人员名单重新调整如下:
一、重新调整情况
以下3家重点单位由尚琪霞负责监管:
晋城市泰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晋城市国际贸易中心)
山西省电力公司晋城市供电公司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楼
以下3家重点单位由吴宝宝负责监管: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
泽州海天实业有限公司海天大酒店
晋城市凤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以下3家重点单位由张玮玮负责监管:
晋城市凤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凤展新时代广场
晋城万达电影城有限公司
晋城市邮政局
以下3家重点单位由杨腾负责监管:
晋城市喜临门家居博览中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
以下3家重点单位由士贺永负责监管:
晋城市新爆米花练歌城
晋城市伊甸园娱乐有限公司
晋城市广播电视台
以下3家重点单位由商昌吉负责监管:
晋城市圣亚品牌服饰广场
晋城市方程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
二、明确监管范围
支队负责监管的重点单位,存在与大队管辖单位共用同一建筑或集中修建在同一区域的,支队具体负责涉及本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监管,与该单位共用同一建筑或集中修建在同一区域的相连或相邻单位由辖区大队负责监管。
三、工作要求
各监管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所属单位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更新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中的重点单位信息,建立、完善重点单位档案。督促单位加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积极指导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并根据需要协助其他监督人员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
晋城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5年0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