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晋城市发改委拟于近期在晋城市组织召开晋城市城市公立医院调整部分服务价格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办法 (一)参加人的构成及名额(29) 1、消费者(12人) 2、经营者(7人) 3、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人) 4、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其它人员(8人) 二、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 旁听
:设旁听席(3人),市发改委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 新闻媒体:设记者席(4人),由市发改委邀请新闻媒体采访听证会 三、听证会参加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热心关注医疗综合改革,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较强的政治思想觉悟,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医疗改革政策。 5、有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6、允许向社会公开个人姓名、职业、工作单位信息。 四、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2日-6月7日 五、报名地点及电话 消费者报名地点:市发改委202室,电话:6990092 特此公告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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