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西省物价局《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近期组织召开调整我市市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会共设参加人21人,由以下各方面人员组成: 
     1、消费者8人 
     2、经营者3人 
     3、政府部门、社会组织10人  
    二、本次听证会设立旁听人员2人,新闻媒体4人 
    三、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旁听人员由下列方式产生: 
    1、消费者参加人由市发改委从自愿报各并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机选取。 
    2、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市发改委聘请 
    3、旁听人员由市发改委按各人员顺序确定或随机抽取。 
    四、听证会参加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法定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的反映意见。 
    3、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关心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4、具有较强的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5、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五、报名时间:2017年7月15日至2017年8月31日 
    
六、报名方式:凭个人身份证或相关证件到晋城市发改委政策法规科报名。地址:晋城市红星东街713号晋城市发改委办公楼610室。 
    联系电话:6990536     
联系人:李增善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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