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一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频繁,未经合法登记,擅自使用社会组织的名称,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名圈钱敛财,侵害群众利益。为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二是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
重点打击整治以下非法社会组织:
(一)利用“一带一路”建设、“精准扶贫”、“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宣传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假借国家机关下属机构名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涉及资金量大、参与人数多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非法社会组织应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立即停止活动,全面消除影响,自行解散。对继续开展活动的,一经发现,将坚决依法打击,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与社会组织开展合作时,可登陆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确认该机构是否合法登记注册。社会各界媒体在宣传报道社会组织成立、开展各项活动和刊登社会组织广告时,应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与同级民政部门联系查询,核准该组织是否依法登记注册,是否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以免误导群众。
四、为了利于及时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市民政局举报邮箱为jcsmzjjzk@163.com,举报电话为
0356—2566244、2566250。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3010136。
欢迎社会公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对于依法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查处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将及时移交举报材料。
晋城市民政局
晋城市公安局
2018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