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推进国有企业建立公司律师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晋市办发〔2017〕16号)中的规定,现将申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公职律师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2、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者担任法律顾问; 3、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近两年考核考评称职以上;
4、所在单位同意设立公职律师岗位,并明确公职律师管理部门。 二、公职律师的申请与核准 申请领取公职律师工作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山西省公职律师申报表》一式2份(贴上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照片3张; 6、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证明和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的证明,证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为本单位工作人员; (2)申请人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一年以上; (3)申请人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问题; (4)申请人近两年考核考评称职以上; (5)同意申请人担任本单位公职律师,并负责公职律师的管理和监督。 三、申请公司律师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二)是国有企业正式人员; (三)品行良好,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情形; (四)在企业内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一年以上; (五)所在企业同意设立公司律师机构或岗位。 四、公司律师的申请与核准 申请领取公司律师工作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所在企业成立公司律师机构和岗位的报告; (二)《山西省公司律师申报表》一式2份(贴上照片); (三)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申请人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申请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照片3张; (七)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政审证明和同意其担任公司律师的证明,证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为本企业正式人员; 2.申请人在本企业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一年以上; 3.申请人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问题; 4.
同意申请人担任本企业公司律师,并负责公司律师的管理和监督。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7月5日--7月21日到晋城市司法局律管科(晋城宾馆南楼406办公室)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申请人属县级部门的,应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县级司法局,由县级司法局汇总后(附汇总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交市司法局审核。 联
系 人:王奇泽 联系电话:2566182 附件:山西省公职(公司)律师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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