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名称 |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年检 |
办理对象 |
基层法律服务所 |
事项类别 |
其他职权 |
法律及政策依据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第59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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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满足《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件 |
申请人提交材料 |
(一)上年度本所工作总结报告和本年度工作计划;(二)上年度本所财务报表;(三)《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副本;(四)年度检查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办理流程 |
基层法律服务所在规定时间内向住所地的县(市、区)司法局提交相关材料——基层法律服务所住所地的县(市、区)司法局收到材料后进行初审,并在出具审查意见后报送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审核后决定是否准予年检——报省司法厅备案 |
收费标准 |
省司法厅确定 |
办理机构 |
晋城市司法局 |
办理地址 |
市政府综合办公大楼 |
联系方式 |
0356——2198467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
办理时限 |
具体时间安排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 |
办理方式 |
单独办理 |
服务对象 |
个人和企业, |
应用主题 |
年审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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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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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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