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会计从业资格审批 |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7条  | 
  
    | 许可条件 | 
    ①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②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③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 
  
    | 数量限制 | 
    无 | 
  
    | 办事程序 | 
    受理(1天) - 审核(3天) - 发证(1天) | 
  
    | 承诺时间 | 
    5 | 
  
    | 申报材料 | 
    ①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②两张一寸黑白免冠照片; ③单位审核意见。 | 
  
    | 年检时间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两年为一个周期免费登记一次 | 
  
    | 年检办法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第两年为一个周期免费登记一次,不参加定期登记的予以公告。连续两个周期内不参加登记的视为自动离岗,并予以公告。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收费依据 | 
    无 | 
  
    | 协办单位 | 
    无 | 
  
    | 监管办法 | 
    ①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情况; ②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和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 
      ③持证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情况; ④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