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事项名称 | 
    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 |  
  
    | 办理对象 | 
    违法的统计调查对象 |  
  
    | 事项类别 | 
    行政处罚 |  
  
    | 法律及政策依据 | 
    《统计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利用统计调查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统计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所列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山西省统计检查监督规定》第十三条: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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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条件 | 
    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条款 |  
  
    | 申请人提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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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流程 | 
    法定流程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机构 | 
    晋城市统计执法大队 |  
  
    | 办理地址 | 
    晋城市凤台西街恒信大厦510房间 |  
  
    | 联系方式 | 
    0356-2060618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时间 |  
  
    | 办理时限 | 
    十五个工作日内 |  
  
    | 办理方式 | 
    市级办理 |  
  
    | 服务对象 | 
    企业,个人和企业, |  
  
    | 应用主题 | 
    其它办事 |  
  
    | 表格下载 | 
     |  
  
    | 在线咨询 | 
    0356-2060618 |  
  
    | 网上投诉 | 
    暂无 |  
  
    | 在线申报 | 
    暂无 |  
  
    | 在线查询 | 
    0356-2060618 |  
  
    | 结果公示 | 
    晋城市统计局内外网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