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慈善总会拟定的《2016年“3·28晋城慈善日”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23日
2016年“3·28晋城慈善日” 活 动 方
案
晋城市慈善总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2015〕52号)文件精神,大力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快速深入发展,弘扬救危济困,乐善好施,团结互助的大爱精神,依据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晋城慈善日”的决定》(晋市人发〔2010〕6号)文件,于2016年3月份启动晋城慈善日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原则:坚持自愿,量力而行,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二、活动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大中专院校,驻市中央、省级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集贸市场、商城。
三、活动内容:
1.
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这是全国各地慈善捐赠的传统方式,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和职工捐出一天的收入,行政事业单位捐出一天的工作经费。生产、经营和服务性企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干部和职工捐出一天的收入,提倡赢利单位捐赠一天的利润或节约的一笔资金。各类集贸市场、商城,提倡每户经营商户捐出一天的收入。
2.建立慈善微基金。提倡单位、个人或家庭建立慈善微基金。单位以每月100元为起捐点,个人或家庭以每月10元为起捐点,即可自己命名设立慈善微基金。慈善微基金的协议时间可以是一年或者几年或无限期,还可以几代人传承下去。慈善微基金全部实行零成本管理。基金设立的同时,在符合《晋城市慈善总会章程》的前提下捐助人可以自主选择救助对象或慈善项目。
3.推动慈善项目捐赠。一是“蜂产业扶贫”项目。根据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努力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大扶贫工作格局”的精神,市慈善总会设立了“嵩山慈善扶贫”专项基金用于开展“蜂产业扶贫”项目,欢迎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定点扶贫单位联合市慈善总会共同开展该项目,以提高贫困户自身发展生产的能力和“造血”功能,帮助他们脱贫致富;二是“一张纸献爱心行动”。按照中华慈善总会“一张纸献爱心行动”精神,晋城市慈善总会作为倡导单位,倡导晋城市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家庭,收集废旧纸张和书刊,将售卖所得款项捐赠给晋城市慈善总会,进入“专项基金账户”,用于救治贫困先心病、白血病患儿和建立“救急难”基金。
4.组织慈善公益活动。拟于2016年3月27日举办3•28晋城慈善日启动仪式公益活动,活动内容包括总结2015年全市慈善公益工作,表彰慈善工作典型,以及义演、义卖活动,通过活动宣传慈善理念,弘扬慈善精神,使社会和公众了解、理解并积极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募集资金的接收和使用
善款由市和县(市、区)慈善组织接收,用于助老、助孤、助残、助学、助医、文化、教育等公益慈善项目。
五、税收减免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出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六、活动要求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精心组织开展
“3•28晋城慈善日”活动,广泛动员、发动和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捐赠活动;各国有、私营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慈善救助活动;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做好“3·28晋城慈善日”相关活动的宣传工作。
七、接受监督
市县两级慈善组织,对接收组织及个人的捐款要开具《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公益事业接收捐赠统一收据》凭证。各级慈善组织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向捐赠者及时反馈捐赠信息。各单位接收捐款情况要在本单位公布。活动结束后,有审计部门进行专门审计,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捐赠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慈善捐赠电话:0356—2062360
捐赠地址:晋城市慈善总会(泽州路959号)
开 户 行:晋城银行文昌街支行
帐
号:111301201110502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