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5月17日,市委书记、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组长张志川主持召开全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汇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
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那志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石云峰分别汇报了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进展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市领导卫明喜、王斌权、冯志亮、于昌明、张世荣出席。
今年4月我市集中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以来,查处民生领域腐败案件75件、涉及91人。给予重处分19人、移送司法8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32件、涉及36人,给予重处分6人;纪检监察系统掌握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5件,已查处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全市对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32起46人;市纪委监委机关分4批次公开通报曝光25起40人。整治工作开局良好,得到人民群众广泛支持和普遍好评。
会议认为,我市部署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以来,整体工作领导有力,组织有序,推动有效,开局良好,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认识较深、动作较快、力度较大,扶贫、民生、涉黑涉恶三个领域的案件查办数量有了大幅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一些地方和单位,也存在发动群众不充分、条块结合不紧密、沟通协调不到位、线索处理不及时等问题。
会议指出,做好下一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级党委要坚决扛起责任,认真查找工作不足,有针对性地补短板。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分析研判,协调推动重大问题解决。各县(市、区)委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以坚决态度、务实作风、有力举措精心组织实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市直各成员单位既要抓好本部门本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部署、督促指导,与各县(市、区)形成整治合力,又要强化开展好本部门本单位机关自身的专项整治工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对发现的问题,需共同处置的,要进行协商,实现整治工作的同频共振。三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成督导巡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全市各级各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巡查。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扶贫领域、民生部门、市纪委监委、市政法机关等要按照职能分工、分级分责、分口把关,抓好各自的监督检查。四是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办。一手抓教育引导,自上而下开展专题谈心谈话,切实把思想谈深、工作谈实、问题谈透,引导有问题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主动向组织交代;一手抓案件查办,聚焦扶贫、民生、涉黑涉恶领域腐败,坚持把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铁面执纪执法,持续从严查处。五是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对全市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工作进展和阶段性成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对查处的扶贫领域、民生领域腐败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强化震慑效应,在全市营造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撰稿:韩艳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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