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和省煤炭工业厅《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及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建设项目建设、施工单位领导带班下井工作的通知》(晋市煤局规字〔2011〕402号)有关要求,市局对各县(市)及市直上报已开工建设矿井及施工单位领导带班下井资格进行了严格审核。现将已开工矿井符合带班下井资格的矿领导及施工单位(项目部)带班领导人员名单公告如下,同时对已开工建设矿井矿领导和施工单位(项目部)领导2018年2月份带班计划进行公告,市局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煤矿职工,对煤矿企业及施工单位(项目部)领导未严格执行带班下井的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举报电话:2061323(白天) 2061030(夜间)
电子邮箱:jcsmtj@163.com
附:全市建设矿井2018年2月份带班下井计划
晋城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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