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晋城市文化局 晋城市体育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晋城市乒乓球协会 晋城市万达乒乓球俱乐部 三、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
2016年10月22 日至23 日 比赛地点
晋城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八楼 四、参赛单位 市直各委、办、局,市各大企业,各县(市、区)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五、比赛项目 (一)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二)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六、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报团体各1—3个队,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男、女单打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本市户口(本市工作人员可凭工作证)
。 (二)团体赛允许引进1-2名非本市户口的运动员参加。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参赛资格选派队员,组队参赛;要实事求是,重在参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发生,将取消该队比赛成绩。 (四)各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具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的健康证明。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赛采用“斯韦斯林杯”赛制。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赛决出名次。 (三)男子单打采用淘汰赛,女子单打采用循环赛。 (四)比赛执行11分制和无遮挡发球。 (五)比赛用球为40毫米,红双喜牌三星白色球。 (六)运动员比赛服为除白色以外的短袖运动衣。 (七)比赛先进行单打比赛,后进行团体赛。 (八)比赛除男子单打冠亚军决赛采用七场四胜制外,其余均采用五场三胜制。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六名予以奖励,若参赛人数不足六人,则按参赛人数递减一名录取。 (二)获各项目前三名运动队(员)颁发奖杯和证书,第四~六名运动员颁发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
。 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正、副裁判长由市乒协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 (二)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一、经费 (一)参赛男、女队各交参赛费500元
。 (二)各代表队缴纳违纪押金300元。若有报名不参赛或不服从裁判等违纪现象,则扣除;若无违纪现象,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三)各代表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各代表队认真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并于10月18日前报市乒乓球协会和市体育管理中心(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各参赛队报到时,请将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体检健康证明单一并提交给组委会查验或备案。 (三)报到时间。裁判员于2016年10月21日下午16:00前报到,并参加培训。各参赛队务于2016年10月22日上午8:00前报到。 报到地点:晋城市万达乒乓球俱乐部(晋城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八楼)。 联系方式: 晋城市乒乓球协会
齐建忠 13593308333 邮箱: 215958080@qq.com 十三、抽签时间、地点 定于2016年10月18日下午15:30,在晋城市万达乒乓球俱乐部馆内(市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八楼)进行抽签。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晋城市乒乓球协会 十六、比赛报名表参见附件
附件:晋城市第四届全民健身展示大会“凤城友谊杯”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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