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提供资料;
一、申领人员须认真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登记表。
二、没有就业经历,提供:1、本人户口;2、身份证;、毕业(肄业)证明。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三、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1、本人户口;2、身份证;3毕来(肄业)证明;4、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四、因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提供:1、本人户口;2、身份证;3毕来(肄业)证明;4、停止经营的相关证明。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五、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提供:1、本人户口;2、身份证;3毕来(肄业)证明;4、常住地居住证明;5、原劳动合同;6、参加社会保险等能够证明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相关材料;7、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因停产、关闭、破产停止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或私营企业业主,还应提供停止经营的证明。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六、申领人须携带二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七、高校毕业生一年内未就业的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其余人员到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
八、为确保您享受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的权利,请根据个人情况如实提供资料,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和《山西省就业失业证》的人员,请在申领新证时,提供旧证复印件,并将旧证妥善保管备查。
②办理机构:晋城市人才市场、晋城市劳动力市场;各县(市、区)人才市场和劳动市场。
③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④ 收费标准:不收费
⑤ 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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