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届毕业生,提供复印件:1户主和本人);2、身份证;3、毕业证;4、两张两寸红底照片。
二、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提供1、本人户口(户主和本人);2、身份证;3、毕业证;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两张两寸红底照片。
三、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提供1、本人户口(户主和本人);2、身份证;3、毕业证;4、营业执照(副本);5、两张两寸红底照片。
四、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1、本人户口(户主和本人);2、身份证;3、毕业证;4、社区出具未就业证明;5、两张两寸红底照片。
五、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1、本人户口(户主和本人);2身份证;3、毕业证;4、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4、两张两寸红底照片。
六、因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提供1、本人户口(户主和本人);2、身份证;3、毕业证;4、停止经营的相关证明;5、两张两寸红底照片。
七、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提供1、本人户口(户主和本人);2、身份证、3、毕业证;4、常住地居住证明;5、原劳动合同;6、参加社会保险等能够证明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相关材料;7、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因停产、关闭、破产停止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还应提供停止经营的证明;8、两张两寸红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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