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委、新农办、扶贫办、农经局、蔬菜办、蚕桑中心、委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安委办及省农业厅要求,请你们要进一步加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各类农业设施、在建农业工程等进行重点排查治理,抓好汛期安全生产措施落实,防止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同时,要加大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和普及防汛、度汛方面的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公众的抗灾、减灾和自救能力,切实做到常备不懈,安全度汛。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汛情和气象信息,加强对强降雨、冰雹等极端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要加强汛期值班和事故报告工作,强化汛期应急管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门进行重点防范和重点监控,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晋城市农业委员会 2017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