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2015年,晋城市质监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大局,以“强素质、上水平、保安全”为工作主线,认真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坚持以质量促进转型,以质量支撑创新,以质量保障民生,以质量推动发展,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确保质量安全、提高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15年底,全市名牌产品累计达到49家企业50个产品;共有5家企业、5名个人被市政府授予“2015年度晋城市首届市长质量奖”、
2家企业被市政府授予“2015年度晋城市首届市长质量奖提名奖”。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9.50%。
2015年产品质量总体状况
全市质监系统严格按照省质监局制定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计划,对辖区内10类产品362家企业进行了定期监督检验。
一、总体状况
(一)质量发展现状
目前,我市生产领域中尿素、电线电缆、煤层气、水泥、钢筋等产品的抽检合格率均稳定在100%,但其他产(商)品仍存在个别指标不合格等问题。
(二)检测基本情况
全年对生产领域的农用、建材、化工、能源等产品和流通领域的农用、轻工、建材、能源等产品实施了产(商)品质量定期监督检验和监督抽查,共检验各类产(商)品598批次,合格595批次,合格率99.50%。其中,普通柴油合格率为98.34%,有2批次的普通柴油(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硫含量。车用汽油合格率为99.57%,有1批次的车用汽油(商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氧含量、甲醇含量。针对定期监督检验不合格生产(经销)企业,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后处理。
表1 产(商)品检测情况表
产(商)品名称 |
所属小类
行业及代码 |
任务
来源 |
检 测
企业数 |
检 测
批次数 |
批 次
合格率 |
钢筋 |
07.11 其他 |
省局定检计划 |
1 |
2 |
100% |
电线电缆 |
08.03 电线 电缆 |
省局定检计划 |
3 |
8 |
100% |
桌子 |
04.04 家具 |
省局定检计划 |
1 |
2 |
100% |
煤层气 |
10.04 其他 |
省局定检和监督抽查计划 |
47 |
61 |
100% |
尿素 |
01.04 农用化肥 |
省局定检计划 |
10 |
46 |
100% |
复混肥 |
01.04 农用化肥 |
省局定检计划 |
3 |
4 |
100% |
水泥 |
07.01 水泥 |
省局定检计划 |
8 |
12 |
100% |
汽油 |
10.03 汽油 柴油 |
省局定检和监督抽查计划 |
172 |
234 |
99.57% |
柴油 |
10.03 汽油 柴油 |
省局定检和监督抽查计划 |
163 |
189 |
98.34% |
砖 |
07.03 砖瓦 |
省局定检和监督抽查计划 |
40 |
40 |
100% |
(三)对比分析情况
2015年针对362家企(商)业,检测产(商)品598批次,合格产(商)品595批次,合格率为99.50%。第一季度针对169家企(商)业,检测产(商)品309批次,合格产(商)品309批次,合格率为100%。第二季度针对72家企(商)业,检测产(商)品120批次,合格产(商)品120批次,合格率为100%。第三季度针对107家企(商)业,检测产(商)品146批次,合格产(商)品143批次,合格率为97.94%。第四季度针对14家企(商)业,检测产(商)品23批次,合格产(商)品23批次,合格率为100%。详见表2及趋势图。
表2 季度检测情况表
季 度 |
检测企(商)业数
(家) |
检测产(商)品数
(种) |
合格产(商)品数
(种) |
第一季度 |
169 |
309 |
309 |
第二季度 |
72 |
120 |
120 |
第三季度 |
107 |
146 |
143 |
第四季度 |
14 |
23 |
23 |
二、综合分析
(一)检测情况分析
1.各类检测指标检测结果分析
重点分析产品安全性能指标、一般性能指标和其它指标的检验结果,填写表3。
表3 各类检测指标检测结果统计表
产(商)
品名称 |
任务来源 |
检测
批次数 |
单种产品检测项目数 |
安全性能指标 (项数1) |
一般性能指标 (项数) |
其它指标
(项数)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钢筋 |
省局定
检计划 |
2 |
4 |
/ |
/ |
8 |
/ |
/ |
/ |
电线电缆 |
省局定
检计划 |
8 |
6 |
/ |
/ |
48 |
/ |
/ |
/ |
桌子 |
省局定
检计划 |
2 |
4 |
/ |
/ |
8 |
/ |
/ |
/ |
煤层气 |
省局定
检计划 |
61 |
14 |
/ |
/ |
854 |
/ |
/ |
/ |
尿素 |
省局定
检计划 |
46 |
6 |
/ |
/ |
276 |
/ |
/ |
/ |
复混肥 |
省局定
检计划 |
4 |
7 |
/ |
/ |
28 |
/ |
/ |
/ |
水泥 |
省局定
检计划 |
12 |
7 |
/ |
/ |
84 |
/ |
/ |
/ |
汽油 |
省局定
检计划 |
234 |
12 |
/ |
/ |
2806 |
2 |
/ |
/ |
柴油 |
省局定
检计划 |
189 |
12 |
/ |
/ |
2266 |
2 |
/ |
/ |
砖 |
省局定
检计划 |
40 |
5 |
/ |
/ |
200 |
/ |
/ |
/ |
2.
检测项目结果分析
对检测报告中单项合格率较低的检测项目,具体分析了产生该类产品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填写表4。
表4 检测项目结果分析情况
产品名称 |
单项合格率较
低的项目名称 |
原 因 分 析 |
车用柴油 |
硫含量 |
1.进货渠道不正规。一些经销企业为了赚取较高的利润,从不法商贩或一些小的的炼油厂购进劣质油品。
2.标准中技术指标的变更导致部分油品的不合格。GB19147-2013中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完全执行车用柴油(Ⅳ)的技术要求。硫含量由普通柴油的350 mg/kg变为车用柴油的50mg/kg,新标准已实施一年时间,中石油和中石化执行得较好。但部分民营油站还将普通柴油和车用柴油混在一起存放,导致硫含量数据偏高。 |
车用汽油 |
氧含量 |
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为提高辛烷值人为加入醚类、醇类而造成氧含量超标。 |
车用汽油 |
甲醇含量 |
1.销售企业把车用甲醇汽油标识成车用汽油来售卖,根据两者差价,赚取高利润。
2.销售企业在车用汽油中私自加入甲醇,依此降低成本,获得更高利润。 |
(二)重点检测项目
报告周期内的检测工作中,未对某类产品连续多次抽查或重点检测某些项目。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车用柴油中硫含量超标
硫含量是指油品中的硫及其衍生物中的硫含量,是汽油、柴油的重要指标之一,硫含量过大,可造成设备腐蚀,燃烧时生成的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会腐蚀汽缸和排气管,与润滑油接触后还会加速其老化变质,同时会严重污染大气,造成酸雨,危害人和生物体的健康,破坏建筑物的外表等。硫是造成大气污染、导致灰霾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
硫含量超标的原因:一是进货渠道不正规。一些经销企业为了赚取较高的利润,从不法商贩或一些小的的炼油厂购进劣质油品。二是标准中技术指标的变更,经销企业不知或未及时采用新标准导致部分油品的不合格。GB19147-2013中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完全执行车用柴油(Ⅳ)的技术要求。硫含量由普通柴油的350
mg/kg变为车用柴油的50
mg/kg,新标准已实施一年时间,中石油和中石化执行的较好。但部分民营油站还存在普通柴油和车用柴油混在一起存放的现象,导致硫含量数据偏高。
(二)车用汽油中甲醇含量超标
1.甲醇含量超标的原因
一是销售企业把车用甲醇汽油标识成车用汽油来售卖,根据两者差价,赚取高利润。二是销售企业在车用汽油中私自加入甲醇,依此降低成本,获得更高利润。
2.车用汽油中甲醇超标的危害
1)甲醇的热值为19.6MJ/kg,远低于汽油的热值43.50MJ/kg,因此使用甲醇后油耗随着甲醇掺入量增加而增加。 2)分水性增强,甲醇在少量水分存在的情况下易发生相分离,影响储存和汽车正常运转。 3)人体接触甲醇有很大的安全隐患。甲醇本身就具有毒性,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血液系统影响最大,它经消化道、呼吸道或皮肤摄入都会损害人体健康。 4)有一定腐蚀性。甲醇在生产过程中一般会含有酸性物质,它本身的吸水性使之在储存过程中含有少量的有机酸,而且甲醇燃烧后产生的甲酸、甲醛等物质会严重腐蚀和磨损发动机。 5)蒸汽压显著增加。甲醇的饱和蒸汽压为33kPa,调入汽油后,调合油的蒸汽压显著增加。蒸汽压高,汽油就容易挥发,甚至是气阻,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
(三)车用汽油中氧含量不合格
车用汽油中氧含量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不法商贩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为提高辛烷值人为加入醚类、醇类而造成氧含量超标。含氧化合物可减少尾气中CO的排放,但含氧化合物的体积热值比汽油低,大量加入会导致汽油中氧含量高,一方面油耗大,另一方面也影响汽车发动机的性能,因此限定氧含量是十分必要的。
四、措施与建议
一是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生产经营理念,切实承担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加大技术指导服务。为企业提供标准制定、检验人员培训、原料检测等技术指导服务,积极帮助指导企业严把产品质量关,努力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总体水平。
四是继续对柴油、车用汽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行业整体质量水平不断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五是加大抽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特别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产品应加大抽查力度,要对生产企业、一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分批抽查,也可到终端处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质量技术监督业务监管情况
一、宏观质量工作情况
(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获证企业81家91张证书。由于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产业政策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目录的调整,全市共注销、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13张(水泥企业7家7张证书、其他企业6家6张证书)。
按获证产品种类来看,国家共对61类工业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我市涉及发证产品种类15类42种产品(表1)。
按获证企业分布区域来看,城区10家企业9大类9种产品、高平18家企业11大类14种产品、泽州22家企业11大类19种产品、陵川6家企业3大类5种产品、沁水4家企业3大类3种产品、阳城19家企业4大类7种产品、开发区2家企业2大类2种产品。
(二)名牌产品情况
截至2015年底,报告期内全市共有49家企业的50个产品获得“山西省名牌产品”称号。按名牌产品分布区域看,城区10家企业10个产品、泽州10家企业11个产品、阳城7家企业7个产品、高平10家企业10个产品、开发区7家企业7个产品、陵川3家企业3个产品、沁水2家企业2个产品。
(三)“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情况
2015年,在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全市质量强市和“品牌晋城”建设工作得到快速推进。一是市政府赵沂旸副市长参加了国家质检总局于2015年2月1日在深圳举行的“全国质量管理暨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现场会”。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特色和亮点工作资料在会上作为经验做法进行印发。二是我局分管质量工作的领导带队到河南鹤壁和福建厦门等地进行了调研考察。根据调研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我市创建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进一步完善了创建工作方案。三是协调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成立晋城市质量强市领导组的通知》,对原来的领导组进行调整充实,由刘润民市长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成员单位增加到46个,增强了创建工作实力,加强了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四是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会议印发了《晋城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任务分工》文件,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五是召开了质量强市领导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就创建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间等。六是受市政府委托,市质监局陈家富局长代表市政府参加了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召开的“建设质量强市
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座谈会。我市应邀作了题为《全力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全民共建共享美好幸福生活》的书面交流发言。七是在我市江淮厂楼顶、西高速出入口、白马寺屋厦桥两侧、泽州路和白水街交叉口、市中心安泰大厦旁等五处显著位置共制作八面墙体广告宣传牌,以质量强市领导组办公室和质监局名义对“诚信、争先、创新”的城市质量精神以及“质量强市
质监为民”的晋城质监精神等口号进行全方位大力宣传,让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知晓、参与创建活动。八是开展了“晋城质监百日行”活动。以“引导帮扶、助推转型、保障民生、促进工作”为总思路,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监管水平、营造质监氛围、解决发展难题等方面动脑筋、想办法、破好题、出实招,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质监工作的信任和认可,助推全市“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四)晋城市首届市长质量奖评选情况
“晋城市市长质量奖”是晋城市人民政府对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并取得显著的质量、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组织和个人授予的在质量管理领域的最高奖励。该奖项每三年评一届,每届获奖企业或组织不多于5家,个人不多于5人,可以少额或空缺。晋城市质量兴市领导组行使“晋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职能,领导、协调、监督“晋城市市长质量奖”的评定工作。晋城市质量兴市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晋城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晋城市首届市长质量奖从2013年9月开始申报,全市共有21家组织和10名个人进行了申报。市质量兴市领导组办公室按照《晋城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和《晋城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方案》的规定,组织专家、有关部门人员和媒体代表等组成评审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经过资料评审、陈述答辩、现场核查三个环节的严格评审,评审出拟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7家和个人5名,并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市质量兴市领导组。经过市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1月26日组织召开了晋城市首届市长质量奖表彰大会,共有5家企业、5名个人被市政府授予“2015年度晋城市首届市长质量奖”、
2家企业被市政府授予“2015年度晋城市首届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二、标准化工作情况
(一)标准制(修)订情况
2015年,我市起草的国家标准《煤层气(煤矿瓦斯)术语》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市在煤层气开采利用领域的引领作用日益显现。同年,我市制定的《园林树木养护技术规范》、《桑蚕消毒防病技术规程》和《桑蚕一代杂交种制种技术规程》3个山西省地方标准正式发布;《煤层气废弃井处置指南》、《采空区地面瓦斯抽采技术规范》、《矿用抑爆装置安装技术规范》、《装配式钢结构集成部品主板》和《装配式钢结构集成部品撑柱》5个山西省地方标准顺利通过初审。
(二)示范区(试点)建设情况
一是召开了全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进会,对全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召开了晋城市国家级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启动会议,标志着我市服务标准化走向新领域。三是积极探索农业综合标准化路径,督促指导第八批农业综合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并编制了《创建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工作指南》课件,编写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指导案》,为示范区的建设提供了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四是组织我市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泽州彤康公司参加了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20周年成果展,进一步展示了我市农业标准化取得的成绩。五是为阳城县直各有关部门、各旅游试点单位负责旅游标准化创建工作的200余名业务骨干进行了《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专题授课。
三、计量工作情况
(一)技术机构建设稳步发展
1.依法设置计量技术机构及建标情况
全市依法设置计量技术机构共6家,建标125项(不重复54项),其中晋城市检测所65项、泽州县检测所21项、高平市检测所8项、阳城县检测所18项、陵川县检测所6项、沁水县检测所7项。可开展电能表、煤气表、热能表、水表、温度计、天平、砝码、加油机等73类计量器具的检定、测试和校准工作。
2.计量授权技术机构及建标情况
全市由市质监局计量授权的技术机构共9家,建标63项(不重复18项)。可开展对甲烷测定器、电能表、电流表、互感器等15类计量器具的检定、测试和校准工作。
(二)企事业单位建标情况
全市共有24家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需要建立了108项计量标准。我局考核建标97项计量标准,不重复22项。可对企业内部使用的压力表、温度计、长度量具等22类计量器具进行检定。
综合统计以上数据,我市共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15家,建标企事业单位24家,共建立296项计量标准,计量检定人员352人。
(三)计量检测情况
2015年,全市质监系统共检定、检测、校准各类计量器具62613台(件),其中计量标准器具485台件。
全市通过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合格评定的企业13家,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2家。
四、认证认可工作情况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情况
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强制性认证产品获证企业13家,(有效39张、暂停6张、注销0张、撤销0张)。其中:电线电缆产品认证证书10张、低压电器产品认证证书18张、安全玻璃产品认证证书11张。
(二)企业管理体系及自愿性产品认证情况
至2015年底,全市共获得有效的各类认证证书432张。其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3张,新增59张;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7张,新增33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5张,新增24张;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张;服务认证证书2张;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张;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张;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张。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20张;绿色食品认证证书12张;绿色市场认证证书2张。
(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情况
至2015年底,全市共有获证检验检测机构67个。新增6个、暂停2个、注销1个。其中:省级检测中心(授权站)3个、食品检验机构3个、建材检验机构19个、机动车检验机构21个、环境保护监测机构9个、其它检验检测机构12个。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情况
全市共有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28295人,其中特种设备管理人员3500人、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553人、锅炉操作人员8151人、压力容器操作人员7143人、气瓶充装人员198人、压力管道操作人员429人、电梯操作人员782人、起重机械操作人员4520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操作人员3019人。
(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情况
全市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38家,其中设计单位1家、制造单位5家、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13家、车用气瓶改装单位10家、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9家。
(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情况
全市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391家,其中气瓶充装单位48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12家、其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331家。
(四)全市在用特种设备数量及安全状况
全市共有各类特种设备18363台(套),其中锅炉1011台、压力容器(不含气瓶)9814台、电梯4397台、起重机械2502台、客运索道2条、大型游乐设施36台(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601辆。另外,全市还有压力管道609.62千米,各类气瓶108812只(其中车用气瓶27590只)。
全年共检验特种设备23839(含气瓶)台,检出不合格气瓶155只并予以报废。同时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三大战役”、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隐患排查、涉氨企业在用特种设备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等11项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特种设备单位1302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或问题968项,依法下达304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责令停止使用102台特种设备,查封35台电梯、2台起重机械、3台锅炉、6辆场(厂)内机动专用车辆,对13家特种设备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六、监督工作情况
(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2015年度共接受省局移送监督抽查不合格报告58份,涉及企业47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防盗安全门、化肥、服装和毛绒玩具等,监督检查后处理企业47家。
同时,我局还首次组织开展了市级重点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共监督抽查汽车配件、食品相关产品、日用陶瓷和保温材料等4大类14批次6种产品,其中1批次保温材料不合格。
(二)执法打假情况
全市质监系统以“双打”、“质监利剑”行动为重点,开展了重点农资、建材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开展了儿童用品、装修装饰材料、厨房用具和车用汽柴油等9类重点产品的质量提升行动,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建立质量提升长效机制。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执法车辆50台次,检查企业31家,查处有关“双打”举报投诉9起。
(三)12365举报投诉情况
12365举报投诉电话全年共接收处理有效电话510余个,转各县(区)局案件线索60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