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书面告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按要求认真填写《告知书》一式叁份(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加盖印章,单台、多台设备需分别填写单、多台告知书);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单位印章);
3、特种设备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4、特种设备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复印件);
5、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安装单位印章);
6、特种设备人员操作证(原件和复印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经使用单位聘用并加盖公章);
7、锅炉、压力容器改造需提供设计单位变更设计证明;
8、施工方案(加盖安装单位印章);
9、购货合同和安装改造维修合同 (原件和复印件);
10、压力管道需提供材质证明和管道普查表,电梯需提供主要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报告和电梯制造厂家委托安装合同。
二、办理车用气瓶登记手续需要准备的资料:
1、气瓶登记表一式两份;
2、单位车需在气瓶登记表上加盖单位印章;
3、私家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改装单位的改装协议原件(目前只限九峰、康伟、市运汽车修理厂三单位);
5、双燃料车需准备原车出厂整车合格证;
6、本车气瓶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7、行车证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