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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市政办〔2018〕49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晋城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晋城市“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厕所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进美丽晋城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城镇公共厕所服务水平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城〔2018〕11号),制定本方案。本方案所称公共厕所主要是指,全市住建、环卫、园林及产权单位管理的社会对外开放供公众使用的厕所包括环卫公厕、公园广场公厕、村镇公厕、景区景点厕所、交通厕所等(以下统称公厕)。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从群众生活的最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厕所革命”,认真解决厕所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旱厕改水厕问题,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2018年至2020年,利用三年时间,以公厕补建、提档升级为重点,新建、改造、开放一批公厕。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县城)建成区每万人拥有4座公厕的目标,二类以上公厕比例达到65%以上。新建城市公厕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类以上标准,改造的城市旱厕和老旧公厕达到国家规定的三类以上标准,村镇旱厕逐步实行无害化改造。所有公厕全面实现“布局合理、数量达标、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干净无味、卫生文明”的建设管理目标。

    二、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一)突出规划引领作用

    各县(市、区)要尽快组织开展公厕现状调查,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等技术规范标准,编制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将城镇公厕作为重要内容。优化公厕布局,明确公厕服务半径,对用地、数量、布局提出规划控制要求,严禁擅自占用公厕用地或者改变其用途,从源头上把好公厕建设关口,确保公厕建设不欠账。加快改造城市老旧公厕,严禁随意拆除现有城市公厕;因道路改造等确需拆除的,要遵循“拆一补一、就近建设”的原则,不得减少现有公厕的数量和建筑面积。妥善处理“邻避效应”,努力补齐老城区公厕短板。

    专项规划要在2018年底前编制完成,报市“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系人:张亮,联系电话:2229233)。〔市规划局牵头,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城乡环境卫生协调管理中心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二)优化公厕设计方案

    公厕设计要严格执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确保人流集中场所女性厕位和男性厕位的比例不小于2:1;增设第三卫生间和无障碍设施、母婴设施、儿童便器等,提高残障人士、老人、小孩等特殊群体使用公厕的便利性;规范厕位尺寸,改善通风、采光条件,合理设置管理间、工具间,提升公厕建设品质;突出环境整洁、干净卫生、方便舒适等实用功能,不盲目贪大图洋,不脱离实际需求片面追求豪华。

    统一规范设置各类公厕标志,做到“标志统一、指示清晰、通俗易懂”,方便识别和寻找,让人民群众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最近的公厕。

    按照生态、环保的原则,倡导采用节水节能新技术和新材料建设改造公厕。注重美化公厕内外环境,公厕外观和色彩设计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市规划局、市住建局牵头,市园林局、市城乡环境卫生协调管理中心、市交通局、市经信(国资)委、市旅发委、市林业局、市商粮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三)加快公厕建设改造

    1.城市公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制定“厕所革命”三年工作计划,分年度实施。2018至2020年全市新建公厕40座、改造公厕348座,其中:

    城区新建公厕11座、改造公厕135座;

    泽州县新建公厕3座、改造公厕26座;

    高平市新建公厕2座、改造公厕96座;

    阳城县新建公厕5座、改造公厕31座;

    陵川县新建公厕14座、改造公厕7座;

    沁水县新建公厕5座、改造公厕10座;

    市直改造公厕43座。

    〔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园林局、市城乡环境卫生协调管理中心、市交通局、市经信(国资)委、市卫计委、市旅发委、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粮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2. 村镇公厕

    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研究完善农村改厕扶持政策,将农村厕所改造与扶贫开发、乡村旅游发展、新农村建设等相结合,推动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农村新建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场所(重点完善旅游城镇、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乡镇政府机关等)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改造,强化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厕所无害化建设改造。〔市城乡环境卫生协调管理中心、市农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旅发委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3. 附属式公厕

    (1)旅游景点厕所

    ──国家A级景区。按照国家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的建设标准和《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结合景区发展需要,加快旅游景区厕所建设改造,提升城市旅游形象。〔市旅发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其他旅游景区厕所。除国家旅游景区外,全市各文化馆、博物馆、历史遗址、森林公园、水利风景区、乡村旅游景区等区域的厕所建设,在设计或改造等方面要与我市本土文化元素、地域特色相融合,符合游客需求,提供人性化服务,打造标准化旅游厕所。〔市文化局、市旅发委牵头,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住建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2)交通厕所

    按照车辆行驶每2小时或200公里左右应有1座厕所的标准,做好交通沿线厕所的选(布)点与新建工作,同时做好老旧厕所改造提升。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可通过开放沿线公路服务管养设施厕所和开放改造加油站厕所予以充实提高。各类交通场站根据日均客流量对不符合建设标准的车站厕所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市交通局、市公路局牵头,市经信(国资)委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3)医疗厕所

    大力推动全市医疗机构进行“厕所革命”,对卫生间建筑设计不合理、设施设备陈旧老化等硬件问题,应当加大投入力度,及时进行改造或更新。通过张贴倡议标识、标语、图示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就诊患者文明如厕的宣传,确保卫生间的清洁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为广大患者提供更方便、更人性化的如厕环境。〔市卫计委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4)教育厕所

    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切实完善学校厕所相关硬件设施建设,改善校园卫生环境,加强教育引导,提升校园如厕文明素养,建设环保、节能、卫生、实用、美观的学校卫生间,使学校厕所真正成为校园育人文化场所的一部分。〔市教育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4. 加强居住区配套公厕建设

    将公厕纳入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已建成公厕及时移交属地有关部门进行管理使用。〔市住建局牵头,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四)内部厕所对外开放

    城市道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业窗口等单位应当对外开放厕所,设立明显标识及指示牌进行开放,服务社会。对外开放厕所按照“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由所有权单位自行管理。〔市住建局牵头,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商粮局、市卫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五)提高公厕管理服务水平

    按照《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公厕运营管理、检查维护、考核监管、监督奖惩等长效机制。合理配备公厕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落实,推广“所长制”管理模式,实行“属地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制。

    加强公厕配套设施日常维护,保障用水用电等基本设施运行良好、更换及时。强化公厕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管理技能。特别要加强对风景区、旅游景点、公园、广场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厕所的运行监管,力争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使公厕管理更专业化、标准化。〔市住建局牵头,市经信(国资)委、市卫计委、市旅发委、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商粮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六)建设智慧公厕

    实施“互联网+公厕”计划,充分利用好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研发的“城市公厕云平台”,做好城市公厕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等工作,积极主动将本地公厕纳入云平台管理。同时,要对“城市公厕云平台”进行宣传和推广,方便人民群众使用“城市公厕云平台”APP和微信公众号查找公厕、反馈意见和建议,实现公厕精准定位和信息实时反馈,提升人民群众找公厕用公厕的快捷性和有效度。〔市住建局牵头,市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市经信(国资)委、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商粮局、市文化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旅发委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七)创新建管模式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厕所建设管理和运营维护。探索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冠名等模式,推进厕所管养经营多元化。研究对外开放厕所的优惠扶持政策,提高内部自建厕所对外开放积极性。鼓励拓展厕所功能,实现Wi-Fi、便利店、取款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等便利服务。〔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国资)委、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市商粮局、市文化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旅发委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八)积极开展星级公厕评比活动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环卫行业开展创建保洁示范街道和城市星级公厕竞赛活动的通知》(晋建城字〔2011〕237号)要求,深入开展城市星级公厕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城市公厕提档升级,不断提高城市公厕建设管理水平。〔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厕所革命”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发改、规划、住建、国土、财政、卫计、旅发、农业、经信(国资)、交通、公路、商务粮食、环保、文化、教育、水务、林业、科技、园林等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做好“厕所革命”相关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厕所革命”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实施项目,分解落实任务,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落实、组织有力。

    (二)加大政府投入

    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将公厕建设、改造和管理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争取中央、省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保障“厕所革命”工作有序推进。

    市政府从2018年开始设立“厕所革命”专项资金,连续三年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用于各县(市、区)、各行业“厕所革命”先进单位的奖励。具体办法由“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实施。

    (三)严格监督考核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2018年7月底前编制完成本辖区、本行业“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细化本年度工作任务,报市“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建立定期巡查、情况反馈、进展通报、挂牌督办、考核问责等工作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滞后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跟踪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四)加强政策引导

    在厕所规划、用地、立项、用水、用电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倾斜支持,全面推进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建设独立厕所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出让土地中配套建设公共厕所的,可将公共厕所建设要求作为出让条件,并与主体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公共厕所。

    (五)增强舆论宣传

    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新闻媒体开设“厕所革命”宣传专栏,多层次、全方位加强宣传报道,重点宣传“厕所革命”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意义。建立有效沟通解决机制,在公共厕所改造过程中,要提前告知周边群众,取得理解支持,采取摆放移动公厕、如厕分流等措施,确保改造期间群众如厕需求。加强文明如厕、卫生防病等知识教育,提升公众对“厕所革命”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引导城乡群众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制作通俗易懂的文明宣传手册和展板,借助“小厕所”实现“大民生”,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厕所革命、共建共享优美环境”的良好氛围,推动“厕所革命”工作顺利推进。

2018-07-06 16:35:48晋市政办〔2018〕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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